本報訊 綜合新華社報道,澳大利亞《悉尼先驅晨報》20日報道,澳大利亞警方同意協助中國引渡逃到澳大利亞的中國貪腐官員,並協助查封他們的資產。
  這家報紙援引澳大利亞聯邦警察亞洲地區負責人布魯斯·希爾的話說,澳大利亞警方將“在今後數周內”與中方共同展開首批查封行動。希爾說,澳大利亞和中國在澳大利亞追查的貪腐資產高達“許多億澳大利亞元(1澳元約合0.9美元)”。
  希爾解釋說,典型的情況是,貪腐官員將他們的配偶和孩子送到國外,利用他們向海外轉移資產,發現風吹草動,就能夠逃到國外,與家人會合。
  《悉尼先驅晨報》報道,中澳警方已就一份優先處理名單達成共識,名單從“一份不到100人的大名單”選出,確定首批經濟犯罪嫌疑人名單。
  根據報道,這些人已經成為澳大利亞公民或者在澳大利亞定居多年,用投資和商業移民作為偽裝,長期從事洗錢活動。
  目前,中國和澳大利亞之間尚無引渡協議,導致一些貪官滯留澳大利亞不歸。但 《悉尼先驅晨報》報道,對於違反《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人員,澳大利亞司法部長可以根據 《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考慮相關引渡請求。澳大利亞和中國均為《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締約方。
  中國媒體曾報道,美國、加拿大和澳大利亞是中國經濟犯罪嫌疑人最熱衷的三個躲避製裁目的地。希爾說:“(在追逃追贓問題上與中國合作)就是想告訴那些貪官,別以為逃到澳大利亞就能幸福地生活下去了。”
  澳大利亞2012年推出“重大投資者”簽證,上周又宣佈將於明年推出“高端投資者”簽證,獲取這兩種簽證分別需要投資500萬澳元和1500萬澳元,其他如英語水平等移民條件相對寬鬆,通過審批後,申請人需分別等待4年和1年即可獲取澳大利亞永久居留權。一些人擔心此類簽證被貪官和不法商人利用。根據最新官方數據,“重大投資者”簽證自2012年推行至今年7月1日,共收到1027份申請,大部分來自中國。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20日說,中方希望與包括澳大利亞在內的有關國家開展追逃追贓合作,“腐敗分子不論逃到天涯海角,都一定要將其繩之以法。”據華春瑩介紹,截至今年9月,中方已與包括澳大利亞在內的63個國家締結司法協助、引渡和移管被判刑人等條約。  (原標題:澳方同意協助中方境外反腐追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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