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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網沅陵站10月16日訊(分站記者 李青松 通訊員 舒麗莉)“機關工作人員違反工作紀律,有上班遲到早退、上網聊天、炒股、看電影或電視劇等行為,被明察暗訪發現1至2次的,給予當事人通報批評或責令公開檢討;被髮現3至5次的,將當事人調離崗位直至辭退。”
  近日,沅陵縣正式出台了《沅陵縣領導幹部和機關工作人員“有錯無為”、“不在狀態”行為問責暫行辦法》,明確規定各級領導幹部和機關工作人員屢次違反“開門辦公”規定、嚴禁鄉鎮幹部“走讀”規定、請銷假制度等工作紀律將實行“累錯重罰”和“一事雙查”。不僅違反工作紀律的機關幹部會因受罰次數逐級加重處罰,如果其所在單位的工作人員因違反工作紀律被查處累計達到一定人數,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將被給予誡勉談話、停職檢查甚至就地免職的處罰。這一辦法不僅使幹部職工不敢輕視作風建設中的“小問題”,而且加強了各級黨委管理幹部作風的責任感和主動性,以此來糾治幹部作風。
  “少數領導幹部和機關工作人員不思如何提高工作能力,如何更好服務群眾,工作中愛講價錢,愛講待遇,渾渾噩噩混日子”沅陵縣委常委、紀委書記熊智勇告訴筆者,制定和出台《沅陵縣領導幹部和機關工作人員“有錯無為”、“不在狀態”行為問責暫行辦法》就是為了切實解決少數領導幹部和機關工作人員“慵、懶、散、浮、推、拖”的現象和“不作為、亂作為”的問題,將一些執行縣委、政府決策部署不力的行為;違反作風建設相關規定但還沒有達到黨紀國法處罰條件的行為;影響機關和黨員幹部形象的行為;群眾意見強烈的其他行為都納入問責範圍,作出細緻規定,做到“有錯無為皆問責、不換狀態就換人”,使領導幹部和機關工作人員“在狀態”,“無錯有為”。同時該辦法也成為了該縣鞏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整治幹部作風的一項長效機制。  (原標題:沅陵:“累錯重罰”糾治幹部作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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